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
3.財產處理(婚前婚后);
4.和教育;
5.住房的歸屬;
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
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結婚登記機關發給的。
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
3.財產處理(婚前婚后);
4.和教育;
5.住房的歸屬;
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
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結婚登記機關發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