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和丈夫因為性格不合準備協議離婚,在我們結婚之前他曾經借了我5萬元錢,因為結婚的緣故,后來我就沒再提這筆錢的事情,請問我們現在離婚的話,我能否將該債務寫入?
答:可以,欠夫妻一方的錢,可以通過借條或借款合同,把借款情況寫清楚,也可以在離婚協議里把相關情況寫清楚,但是建議不要跟夫妻共同債務和弄混淆了,要把這筆錢的性質,借款時間,如何處理寫清楚。
問:我和丈夫因為性格不合準備協議離婚,在我們結婚之前他曾經借了我5萬元錢,因為結婚的緣故,后來我就沒再提這筆錢的事情,請問我們現在離婚的話,我能否將該債務寫入?
答:可以,欠夫妻一方的錢,可以通過借條或借款合同,把借款情況寫清楚,也可以在離婚協議里把相關情況寫清楚,但是建議不要跟夫妻共同債務和弄混淆了,要把這筆錢的性質,借款時間,如何處理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