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當事人在解除夫妻關系后,大多數人不愿意再聯系或再見面。有的甚至遠走他鄉去異地謀生,即使還在一地也不愿意給對方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有幾點建議供參考:
辦理協議離婚產權轉移手續必須堅持雙方都到場的原則,如原配偶在外地或不愿意再見面的,建議協議離婚放棄產權的一方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一份房產過戶委托公證書,由受委托人到場協助申請人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一方已失去聯系,無法配合履行過戶手續的,建議產權申請人持協議離婚書向法院起訴,要求確權,即請法院賦予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力,這樣就可以到產權部門辦手續。
建議民政部門在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時,提醒雙方當事人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兩人必須到場,或簽署離婚協議的同時到公證部門將離婚協議進行公證,并在公證書中明確由取得房產的一方單方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這樣就可以單方去辦產權證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