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覺得方便快捷,也正因為如此,許多當事人選擇了協議離婚。
但在實踐中,由于部分當事人法律知識欠缺,法律文書起草有欠妥當,操作方式設計不合理,一紙離婚協議,婚是離掉了,但離婚協議糾紛卻很常見。
最后還是走上訴訟的途徑。常見的問題有:
一、離婚協議不公平,事后反悔。
二、離婚協議財產處理不具有可操作性,離婚協議難以執行。
三、離婚協議設計不合理,剛辦完離婚了,另一方就轉移掉財產,導致協議無法履行。
四、離婚協議起草的合法性欠妥,登記機關審查不嚴,留下后遺癥。
五、對共同債務、債權處理不明確,離婚后冒出莫名夫妻共同債務。
六、協議離婚后,因發現新的財產和子女問題處理不妥當,離后反悔。
七、協議離婚時,一方行為能力欠缺,導致協議離婚無效。
八、協議離婚時,費問題處理得不好,今后走上法庭。
綜上,雖說協議離婚,快捷高效,社會影響較小,但離婚協議非專業人員起草,實踐中也常產生糾紛,最終還是鬧上法庭。因此,如在經濟條件允許下,很有必要聘請律師為您提供協議離婚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