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文斌與女友許蓓蓓(均為化名) “勞燕分飛”后因經濟糾紛在法庭上 “再聚首”。近日,黃浦區法院判決許蓓蓓歸還徐文斌借款18.7萬元。
原告徐文斌訴稱,他與許蓓蓓原是戀人關系, 2006年6月,許蓓蓓以經商為由借款31萬元,后遲遲不愿還款。為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許蓓蓓償還借款31萬元。
被告許蓓蓓稱自己確實收過徐文斌的錢,但并非31萬元而是18.7萬元,也不是借款,而是前男友在戀愛期間的贈與,其中部分錢款已被雙方共同花費。
法院審理后認為,戀人在相戀過程中易發生經濟往來,雙方在相互借貸往來中不出具書面憑證也屬平常,許蓓蓓未能就前男友徐文斌交付其錢款系贈與提供證據,所以雙方的錢款往來應屬借貸關系,在無確鑿證據證明借款為31萬元的情況下,依法所能認定的借款金額為18.7萬元。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