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鬼混被偷拍 丈夫起訴離婚獲準
妻子在外打工期間與異性鬼混,導致受害者將舉報信和照片寄到丈夫家里。丈夫一怒之下將妻子告上公堂,要求與妻子離婚。日前,四川省宜賓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準予林建強與牛小芬離婚,婚生子由林建強撫養的一審判決。
1995年,宜賓縣鳳儀鄉普選村剛滿19歲的牛小芬與同組同歲的林建強相識戀愛,同年雙方開始同居生活,第二年牛小芬生育一子,后與林建強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1998年,牛小芬開始外出務工,其間也偶爾回家,從2001年開始,牛小芬外出后便未再與林建強聯系。
林建強稱,牛小芬在外打工期間不忠實于夫妻感情,與其他男人鬼混,被發現后被人拍了照片。受害者將牛小芬與其他男人鬼混的照片和舉報信寄到家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為了維護合法權益,訴請與牛小芬離婚,孩子由自己撫養。
法院審理認為,林建強與牛小芬婚后由于牛小芬外出務工后行為不檢點,不忠實于夫妻感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林建強提出離婚并撫養子女,法院準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