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起,原則上應當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應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
(1)被告一方離開住所地的時間超過一年的;
(2)原被告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而且沒有經常居住的地方,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向起訴時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3)被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
(4)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經被宣告失蹤;
(5)被告被監禁或者勞動教養的;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二條。
一方提起,原則上應當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應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
(1)被告一方離開住所地的時間超過一年的;
(2)原被告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而且沒有經常居住的地方,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向起訴時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
(3)被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
(4)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經被宣告失蹤;
(5)被告被監禁或者勞動教養的;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