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的內容,必須針對起訴狀提出的事實及證據(jù)展開,抓住關鍵進行答辯和反駁,并提交有關的證據(jù)。
被告也可以不提供書面答辯意見,在開庭審理的時候直接提出口頭或者書面答辯意見。
開庭審理之前是否提交答辯意見,均不影響法院的審理。
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的內容,必須針對起訴狀提出的事實及證據(jù)展開,抓住關鍵進行答辯和反駁,并提交有關的證據(jù)。
被告也可以不提供書面答辯意見,在開庭審理的時候直接提出口頭或者書面答辯意見。
開庭審理之前是否提交答辯意見,均不影響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