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子女跟隨一方生活,也就是直接撫養,另一方需要支付費,那么子女撫養費支付標準是什么,如何支付,有何特殊性。
子女撫養費的標準一般為: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各自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按其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可適當提高,但最多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計算,遇到特殊情況的,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可以采取一次性給付的方法,也可以采取分期支付的方法,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子女撫養費在夫妻離婚后,隨著情況的變更,可以主張減少或增加撫養費,也可以主張變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