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我的離婚涉及到孩子撫養費問題。孩子父親所在公司的工資淡旺季差別明顯,獎金差額有時會達到一倍,因此他每個月的工資數額都不一樣。在算撫養費時如何確定他的工資額呢?另外,孩子上學后,對于學校收的各種金額較大的費用,我是否還有權要求他也負擔一部分呢?我是否要把這些寫進離婚協議書里?
律師解答:
工資額如果無法確定,可按其一定時期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他不愿給付撫養費,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撫養費包括教育費、醫療費、生活費。離婚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并正式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后生效,離婚協議書中條款若有違反法律和社會公益的,該條款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