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來海口打工的女子杜淑艷與男子趙健相識,兩人在未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同居,并生下兩個女孩。雙方感情破裂后,從2014年6月份后男方一直未向兩個孩子支付任何撫養費。今年2月份,在法院調解過程中趙健同意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現在都過去3個月了,男方不但不支付撫養費,還玩起了失蹤。(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杜淑艷的老家在海南東部市縣,1996年來到海口打工,期間認識了同在海口生活的趙健,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后于1997年6月份,在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居住在一起,而女方為男方分別于1998年3月、2007年5月生育兩個女孩。
杜淑艷說,因趙健重男輕女,在她生下第二胎后,兩人的感情漸漸平淡。從2014年6月份起兩人分居后至今,趙健一直未向兩個孩子支付任何撫養費。
“我在海口打零工,每個月的工資少得可憐,不但要供兩個女兒上學,還要支付每個月的房租錢。”杜淑艷說,現在都拖欠她的好姐妹4000多元了,為此,她以無力獨自承擔兩孩子的生活、上學費用為由,向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每個月2000元的撫養費。
杜淑艷說,經法院主持調解,趙健同意從2015年1月起每月15日前向兩個女孩支付當月撫養費1400元,但現在都回去快半年了,趙健卻消失得無影無蹤,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這讓她不知如何是好。
隨后,媒體按照杜淑艷提供的手機號碼聯系趙健,卻發現該號碼已經成了空號。
針對此事,媒體咨詢了海南丁律師,他表示,該案中杜淑艷和趙健的婚姻關系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但父母對所生的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既然法院進行了調解,男方就應該履行調解書中應承擔的義務,如果男方不履行,女方可搜集男方的財產等證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說該男子有單位,法院可以向男方所在的工作單位發一個協助執行通知書,讓男方所在的工作單位來協助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