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號),如東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
去年3月,袁莊鎮小康村村民康某某的兒子兒媳離婚后,15歲的孩子就一直和母親生活??的衬痴f,孫子從小是自己帶大的,已經建立了很深的感情,但是由于自己和兒媳有矛盾,現在已經重組家庭的兒媳多次拒絕她探望孩子,這讓她非常傷心。
受理案件后,如東縣人民法院法官多次上門勸說,但康某某一直以要求不能滿足為由拒絕支付。法院在調查取證后,決定從康某某的銀行帳戶強制扣除16080元,抵作她孫子去年以來的撫養費用。
據了解,目前我縣每年都要受理幾十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主要就是一些家庭在支付孩子撫養費上設置障礙。然而,情歸情,法歸法,孩子的撫養費用不能以任何條件為由拒絕支付。
這位奶奶的心情我們也可以理解,但是跟履行法律義務比那是兩回事。我們也希望孩子的媽媽改變以前的做法,不要讓大人之間的矛盾影響到孩子,以一顆母親的心來對待一位老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