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以您的情況可能雙方很通達成一致意見而協議離婚,所以對于您來說,可能只有向法院訴訟起訴離婚。
第二、如果是向法院起訴離婚,那ô搜集證據對于您來說非常重要。1、搜集夫妻雙方共有財產的詳細情況,尤其是對方在婚后的財產,比如存折,房產地址等。如果對方有存折,那ô您得明確該存折的帳號、戶名,如果對方另有房產,你弄清楚房產的詳細地址。對方有其它財產的,您也要盡量搜集詳細信息。
為什ô這樣做的原因是,一旦法院判決你們離婚,那ô您顯然是有權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但問題是如果一方隱匿財產,而您又提出不了財產的詳細信息的話,那ô作為法院執行庭來說,也是無法執行那些財產的。
2、搜集關于對方虐待您和小孩的證據,這樣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醫院記¼,您最好受一次虐待就到醫院檢查拍個照片,做個詳細記¼。證人證言必須是能到庭陳述證詞的人。這樣的話,在分配夫妻財產時,對方是得少分財產的,您是可以相對多分財產的。
最后,關于您說對方在離婚后可能的騷擾,那ô首先您應該自已和您的小孩加強防范意識,這是基礎。其次,只有在對方對您實際身體財產造成損害時,您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介入追究其責任,否則很難追究其責任。所以,這個只有靠您自已機警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