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小玲與阿華是一對80后小夫妻,兩人于2012結婚,婚后一年小玲便生育一子,由于阿華家境不錯,同時也不愿意自己心愛的人太過辛苦,于是便讓小玲辭職在家做專職太太,受到丈夫如此寵愛的小玲二話不說,便辭職回了家,專心在家照顧兒子和丈夫。由于沒有了在職場的壓力,加上心思都在孩子和老公身上,沒兩年,小玲的身材就像海綿吸了水一樣臃腫起來,2015年一下子爆表到240斤。
漸漸的小玲發現丈夫回家越來越晚了,好像也沒有以前的激情了,發展到后來兩人同床都無話可言,終于忍不下去的小玲問丈夫是怎么回事,丈夫只是甩出一句話:“你看看你現在的樣子,讓誰還有興趣。”原以為丈夫就是嘴上說說而已,不曾想,丈夫竟然到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小玲與阿華系自由戀愛,婚姻基礎較好,婚后兩人也無實質性矛盾,只要夫妻雙方能夠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多為家庭和子女考慮,相互關心,相互尊重,多加交流和溝通,夫妻和好是可能的。故法院最后駁回了阿華要求與小玲離婚的訴訟請求。
法律知識拓展:
《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出現上述情形的,法官經過調解后認為,夫妻雙方感情尚未破裂的,不會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