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瞞著家里人自行與男友領取了結婚證,因為之前受到家里的強烈反對,現在看到這樣的情況我與妻子都感到非常痛心。想向法律申請撤銷女兒的婚姻。那么父母能不能申請撤銷子女的婚姻,如果能那應該怎么做?
父母不能申請撤銷子女的婚姻。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因脅迫而結婚的,受脅迫一方才能申請撤銷婚姻,并且只能有該受脅迫的當事人本人申請。
相關法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第二款 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
另現在的社會男女平等,國家提倡婚姻自由,兒孫自有兒孫福,因此還是不要干涉晚一輩的婚姻自由了,讓子女自己去對自己的婚姻作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