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的賠償損失是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財產等損失的賠償。承擔賠償損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有以下四條:
一、有違約行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的。
二、有損失后果,違約行為給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造成了某些財產等的損失。
三、違約行為與造成的他人財產等損失之間有著因果關系,即違約行為是財產等損失的原因,而財產等損失則是違約后果。
四、違約人有過錯,或者雖無過錯,但有法律規定應當賠償的。
賠償損失的屬性是補償和彌補給非違約人所遭受的損失。就是這種屬性決定了賠償損失的適用前提是因違約行為造成財產等損失的后果,反之如果違約行為沒有給非違約人造成損失的,則就不能用賠償損失的方式來追究違約人的民事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