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傳媒有限公司簽了20年藝人。他們6月28號發通告,讓我回去參加培訓。結果我7月10號沒到。他們那邊他們告我違約了。而且現在這件事情上法院調解失敗。而且對方不愿意做協商。我的訴求就是讓他們繼續履行合同。為了確保雙方的利益和守約方的利益我只能這么做
需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具體的分析,對方是否能因此解除與你簽訂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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