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
律師你好: 有一個問題咨詢一下,我在去年婚前2015年1月按揭貸款(首付款由我,我的父親,我姐共同籌集)買了一套房子,我于2015年5月26日和現任妻子結婚,為表忠心,6月就把她的名字家在房產證上,房屋裝修款由我,她,以及我父親共同出資,她占大部分。2016年1月又買了產權車庫10萬元由她全款出資。目前為止買房貸款和朋友所借款項都是我一個人償還的。現在我們感情出現問題,如果離婚,這套房產會如何分配?等待律師回復,謝謝
房屋有對方的份額,但不會是一半。一般情況下是10%-30%。房屋歸你所有,你給付對方一定的折價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