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的時候,兩個人投資25萬,一個人投資200萬,投資50的人各占12.5%的公司股權,投資200萬的占75%的股權,現在公司經營不善,賬上的錢已經用光了,需要追加100萬的投資,大股東愿意根據原出資比例再承擔,小股東不愿意再投資了,怎么操作?
可以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履行,如果小股東不愿意追加投資的,在大股東追加投資之后,小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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